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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關稅法務:民法#75749
科目:
民法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被乙脅迫,與乙訂立贈與契約,將 A 地贈與給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 意思將 A 地登記在乙名下。乙轉售於善意之丙,並依讓與合意移轉所有 權登記於善意之丙。甲於脅迫終止後一年內,撤銷甲乙間之贈與契約及讓 與合意,並根據民法第 949 條之規定向丙請求回復 A 地。丙則主張不知 甲被乙脅迫之情事,根據民法第 759 條之 1 第 2 項之規定善意取得 A 地 之所有權。請問甲與丙之主張,何者比較有理由?(25 分)
二、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以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向乙購買房屋一間, 雙方約定乙應於民國 108 年 4 月 4 日將房屋交付於丙,並移轉所有權於 丙,且丙對乙有直接請求給付之權利。債務清償期屆至,因可歸責於乙之 事由致給付遲延,經甲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仍未於期限內履行,致甲對丙 負 50 萬元違約金之給付義務,而丙亦受有 60 萬元之損害。請附理由說明 甲與丙分別對乙有何權利?(25 分)
三、甲有一宗 A 地,於向乙銀行融資借款時,為乙銀行設定普通抵押權;嗣 後,甲復以 A 地為丙設定普通地上權。丙在 A 地上興建 B 屋,於丙向丁 銀行融資借款時,以 B 屋為丁銀行設定普通抵押權。債務清償期屆至, 甲無力清償債務,乙聲請法院拍賣 A 地,因丙之普通地上權致影響法院 之拍賣時,法院應如何處理丙在 A 地之普通地上權?債務清償期屆至, 丙無力清償債務,丁聲請法院拍賣 B 屋時,法院應如何處理丙在 A 地之 普通地上權?(25 分)
四、甲向乙借新臺幣 80 萬元,尚未清償,即因病去世。甲去世時,留有遺產 60 萬元,兒子丙為唯一繼承人。乙請求丙償還借款,丙償還乙 80 萬元, 並未為限定責任之抗辯。嗣後,丙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乙返還 20 萬 元,丙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