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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 100年 - 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 三等 戶政#15302
100年 - 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 三等 戶政#15302
科目: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
年份:
100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以郵局掛號信件向乙為要約,表示願以新臺幣300萬元買受乙所有之某筆土地,乙收受該要約後,以郵局掛號信件為承諾之表示,惟該掛號信件到達之前一日,法院對甲為監護宣告之裁定,該信件之達到亦在承諾期限內,甲予以受領,於此情形,該買賣契約是否成立生效?
二、甲無權代理乙向丙買受土地一筆,價金新臺幣(下同)600萬元,但乙拒絕承認該契約,丙因此受有損害50萬元,有無權利請求損害賠償?於乙拒絕承認後,丙得否主張其為出賣人,請求甲給付600萬元價金?
三、甲、乙為夫妻,婚後乙對丙負有票據債務新臺幣100萬元,乙應以何種財產對丙負清償責任?是否因甲、乙夫妻財產制之不同而有不同之結論?
四、甲男、乙女同居1年後,乙生子A,乙知A與甲並無血緣關係,甲受乙之詐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A之登記;3年後,甲自檢驗中發現其與A並無親子血緣關係,不願與A保持親子關係,於法有無方法可得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