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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7663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
年份:
96年 |
選擇題數:
25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選擇題 (25)
甲向債權之準占有人乙為清償,並經受領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須真正債權人有可歸責事由,始生清償效力(B)須甲不知乙非債權人,始生清償效力(C)如真正債權人不予承認,即不生清償效力(D)須於乙受領後取得該債權,始生清償效力
下列何者為法定孳息? (A)租金(B)牛乳(C)果實(D)煤礦
已登記之不動產遭人無權占用時,該不動產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十五年(B)十年(C)五年(D)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關於時效完成後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之請求權本身因此而消滅 (B)主權利因時效而消滅者,其效力及於從權利 (C)債務人不得預先拋棄時效利益 (D)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所為之給付
甲發信給乙通知終止租賃契約。甲表示終止契約的性質屬於: (A)對話意思表示(B)非對話意思表示(C)意思通知(D)觀念通知
甲向乙購車,乙的業務員丙偽稱該車並未發生車禍,甲信以為真而購買之。甲得行使何種權利? (A)抗辯權(B)撤銷權(C)抵銷權(D)終止權
甲將其汽車交付給乙保管,試問於此寄託契約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非經甲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使用該汽車 (B)若有不得已之事由者,乙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該汽車 (C)乙為該車之定期保養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甲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 (D)乙保管該車,受有報酬時,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為之
甲欲向乙購買A 土狗,但卻將B 土狗誤為A 狗而購買之,甲的錯誤屬於: (A)標的物同一性的錯誤(B)表示錯誤(C)傳達錯誤(D)物的性質的錯誤
共有土地之處分,依民法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情形? (A)於共有土地建築房屋(B)共有土地之分割(C)共有土地之出租(D)共有土地之移轉
甲積欠乙大筆債務,甲為逃避乙查封他的房屋,與丙串謀而為假買賣,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甲與丙的法律行 為,效力如何? (A)有效(B)無效(C)效力未定(D)得撤銷
債權人對債務人所為債務之免除,其性質為: (A)契約行為(B)單獨行為(C)合同行為(D)授權行為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物權因法律行為而變動之公示方法? (A)動產為交付,不動產為書面(B)動產為登記,不動產為交付 (C)動產為交付,不動產為登記(D)動產為書面,不動產為登記
惡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對於回復請求人,得依何種規定請求償還? (A)不當得利(B)無因管理(C)侵權行為(D)物上請求權
甲將A 房屋出租給乙,租期四年,乙遷入居住後,將一樓的部分出租給丙。某日,丙因為重大過失而引起火災,將 A 屋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若甲未曾對轉租表示反對,則乙之轉租行為是屬於合法轉租 (B)在合法轉租的情形中,甲與丙之間無契約關係,因此甲對於丙所造成之損害,得依照侵權行為之相關規定主張權利 (C)若乙為非法轉租,則甲可以終止甲乙間之租賃契約 (D)在合法轉租的情形中,承租人乙脫離租賃關係
留置權人管理留置物,如有毀損或滅失,應負擔何種責任? (A)具體輕過失責任(B)抽象輕過失責任(C)重大過失責任(D)不可抗力責任
遺失物之拾得人對於認領遺失物之所有人,依民法規定,得請求下列何者之報酬? (A)遺失物價值十分之一(B)遺失物價值十分之二(C)遺失物價值十分之三(D)遺失物價值十分之四
下列有關承攬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B)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分 (C)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D)承攬人執行承攬事項,應依定作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 意為之
某日,甲前往乙之家中聊天。於回家前,適逢大雨,乙便將家中之雨傘交給甲使用。甲向乙表示,隔日將立即歸還該 雨傘,乙則說:「不急!有空再還就好了」。試問甲乙間成立何種契約? (A)消費借貸契約(B)租賃契約(C)使用借貸契約(D)買賣契約
甲男乙女為夫妻,乙竟與丙男通姦而生一子丁。甲、乙離婚後,乙與丙結婚。丙與丁之關係為: (A)直系血親(B)直系姻親(C)旁系血親(D)毫無親屬關係
下列何者屬於離婚原因中之不治之惡疾? (A)不妊症(B)雙目失明(C)右手殘廢(D)痲瘋病
甲男乙女兩願離婚,於簽署離婚書據時,並無第三人在場,事後甲男乙女相偕挽請知甲、乙確有離婚真意之丙、丁二 人,以證人身分在離婚書據上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其離婚為: (A)有效(B)無效(C)得撤銷(D)效力未定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應由何人決定: (A)由父決定(B)由母決定(C)由親屬會議決定(D)得請求法院酌定
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有下列何種權利? (A)可向其生父請求扶養(B)可繼承其生母之財產 (C)可向戶政機關登記其生父的姓氏(D)與生父之其他婚生子女建立旁系血親的關係
關於收養的要件,以下何者錯誤? (A)滿7 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被收養應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B)不得收養直系血親 (C)有配偶而被收養時,不必得其配偶同意(D)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
繼承之拋棄,應以書面向誰為表示? (A)法院(B)親屬會議(C)稅務機關(D)被繼承人之債權人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