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1 17 歲甲男瞞著父母,授與好友乙代理權,代其承租房屋。乙以甲之名義向房東丙承租 H 屋,即日起租,租金每月新臺幣 1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授權行為無效 (B)該 H 屋租賃契約無效 (C)該授權行為效力未定 (D)該 H 屋租賃契約有效
2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成立之器官買賣契約無效,且自始無效 (B)已成立生效之契約,若一方表意人事後以意思表示錯誤撤銷其意思表示者,撤銷後之契約,視為自始無效 (C)經承認之法律行為,法律行為自承認權人之承認時起,開始生效 (D)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契約,若法定代理人事後不承認該契約,則該契約自始無效
3 甲受法院輔助宣告,依民法規定,下列何種法律行為,甲不須經輔助人同意? (A)買賣汽車 (B)受讓土地所有權 (C)向銀行貸款 (D)拋棄繼承權
4 甲與乙交往多年,感情深厚,某日甲向乙提出,希望將來以結婚為前提,由甲贈與乙新臺幣(下 同)300 萬元,作為乙購買房屋之尾款。乙欣然接受,甲並於翌日匯款至乙帳戶。一年後,兩人因故漸生嫌隙,最後甲乙二人和平分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將來結婚為前提,贈與乙 300 萬元之行為,因違反善良風俗,其贈與契約無效 (B)乙既然接受以結婚為前提之贈與,嗣後未履行結婚之義務,甲得訴請求乙應履行結婚之義務 (C)乙若未履行結婚,甲不得請求乙履行,但甲仍得撤銷該贈與,請求乙返還甲所交付之 300 萬元 (D)甲以將來結婚為前提所為之贈與行為,係屬附條件之贈與,而非附負擔之贈與契約
5 甲在自家田地栽種西瓜,但疏於澆水,將至枯死。乙見之可惜,便每日挑水澆灌,終於結成果實。乙將該西瓜出售於丙,但甲早已將該地出售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丁,何人得收取尚未與土地分離 之西瓜? (A)甲 (B)乙 (C)丙 (D)丁
6 下列何者非屬天然孳息? (A)果樹上之果實 (B)石油原油所提煉之汽油 (C)煤礦區所挖出之煤礦 (D)寵物母貓所生之小貓
7 甲將其 A 車贈與乙,該車嚴重漏油,無法行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甲無保證該車之品質,則甲不須對乙負贈與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 (B)若甲於贈與乙時,明知該車之狀況,但對乙保證該車之品質,則甲須對乙負贈與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 (C)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無保證該車之品質時,則乙不得向甲請求賠償該車漏油 所生之修繕費用 (D)若甲於贈與乙時,不知該車之狀況,且無保證該車之品質時,則乙得向甲請求賠償該車漏油所 生之修繕費用
8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見路人乙突昏倒於路旁,遂立即將乙送醫救治。甲得向乙請求償還其所支付之醫藥費 (B)甲見路人乙溺水後大聲呼救,遂立即下水援助。若乙猛力掙扎,甲為免同歸於盡,不得不將乙 擊昏後予以施救,甲對乙因此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之責 (C)甲見路人乙在屋外引火自焚,遂立即前往滅火。若在搶救過程中,乙不斷拒絕受救,而乙手持 之名牌打火機亦在抵抗時掉落,甲對乙因此所生之損害須負賠償之責 (D)甲誤以為走失 A 犬之飼主為乙,實則為丙。若甲購買飼料一包供飢餓之 A 犬食用,甲得向丙請 求償還其所支付之飼料費
9 甲營造商承攬乙機關之橋梁工程,因乙招標文件中需求書誤植結構之耐重度,造成甲建造完成之 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以致橋梁實用性及公共利益受損。下列關於承攬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之施工錯誤乃屬不可歸責於己,甲仍得請求全部之報酬 (B)因完成之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有損於通常使用之目的,乙仍不得請求甲修補該瑕疵 (C)若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之瑕疵不能修補時,縱不可歸責於甲之事由,乙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D)若橋梁完工交付後,因強烈地震而震垮,乙仍須給付全部之報酬
10 下列關於僱傭之敘述,依民法規定,何者錯誤? (A)受僱人未經僱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B)僱用人縱受領勞務遲延,受僱人仍有補服勞務之義務 (C)受僱人因服勞務所受之損害,如非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僱用人縱無過失,受僱人仍 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D)受僱人遵守規則行走於斑馬線上時,遭人闖紅燈撞擊,致須長期臥床休養。該僱傭縱訂有期限, 受僱人得於期滿前終止之
11 甲與乙訂立買賣其所有之 A 古董花瓶之契約後,又與丙訂立 A 之買賣契約,並將 A 所有權移轉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甲不須對乙負任何責任 (B)甲之行為害及以 A 為標的之乙之債權,乙得主張撤銷甲、丙間之契約 (C)甲處分 A 於丙,以致於無資力賠償對乙造成之損害時,乙得主張債權人撤銷權 (D)得主張債權人撤銷權之乙,直接向甲、丙表示撤銷時,即生撤銷之效力
12 下列何者非屬於債權讓與? (A)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清償後,得承受債權人之權利向他債務人代位求償 (B)不動產買受人承擔設定於該不動產之抵押權及債務 (C)以遺囑將其對債務人之債權,贈與受遺贈人 (D)債權人透過票據貼現取得融通資金
13 甲欠乙新臺幣 100 萬元,並以自己所有房屋一棟供作擔保。嗣後清償期屆至,甲仍無力償還債務, 丙因與甲素來交好,因而欲代甲清償。惟乙向來垂涎該棟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欲代甲清償,乙得拒絕 (B)丙欲代甲清償,乙不得拒絕 (C)若甲對丙之代為清償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則乙不得拒絕丙之清償 (D)若甲對丙之代為清償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如果丙對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時,則乙得拒絕丙之清償
14 甲出租自有 A 地於乙興建 B 屋,房屋完工後乙請求甲為地上權登記,並登記在案。嗣後甲將 A 地出賣並辦理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於期限內完成地上權登記,逾期未登記者,不得請求登記 (B)於丙受讓取得 A 地時,乙所有之 B 屋仍合法存於 A 地上,稱「法定地上權」 (C)丙基於 A 地所有人地位,得請求乙拆除 B 屋返還 A 地 (D) A 地出賣時,乙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15 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如該方式為契約成立之要件,則在該方式未完成前,該契約之效力如何? (A)推定成立 (B)推定不成立 (C)視為成立 (D)視為不成立
16 甲有一愛犬 A,某日 A 走失,被乙拾獲並飼養於家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為遺失物 (B)乙為善意占有人 (C)甲得於二年內向乙請求回復其物 (D)甲向乙請求回復其物後,乙仍取得拾獲期間 A 之所有權
17 關於動產質權消滅之事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動產質權擔保之債權消滅 (B)質權人返還質物於出質人 (C)質權人喪失質物之占有,已於二年內請求返還 (D)質物滅失且出質人未受賠償或其他利益
18 甲搶奪乙之名畫,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之。乙不知甲之所在,並未對甲請求返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時效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 (B)甲無法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 (C)甲乙應共有該名畫之所有權 (D)乙仍然擁有該名畫之所有權
19 甲 15 歲,有手機 1 支。甲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同意,逕自拋棄該手機。該拋棄行為之效力為何? (A)效力未定 (B)得撤銷 (C)無效 (D)有效
20 下列何者屬於日常家務之範圍? (A)妻非處分其夫之不動產時,即不能維持家庭生活者 (B)妻為夫借貸買股票之目的,而設定普通抵押權之行為 (C)妻為夫向保險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欲以解約金購買名牌包 (D)妻處分夫所有之汽車,而收藏古董
21 乙未婚生一子丙,其後,乙與甲結婚。下列關於準正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為丙之生父時,丙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B)甲為丙之生父時,甲乙之婚姻無效者,丙不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C)甲為丙之生父時,甲乙之婚姻被撤銷者,丙不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D)甲非丙之生父時,甲丙間為直系姻親關係
22 甲已喪偶,有一成年之子乙,丙為甲之父,丁為甲之弟。甲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乙、丙、 丁均有扶養能力。何人應優先扶養甲? (A)乙 (B)丙 (C)丁 (D)乙丁
23 下列關於法定之限定責任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於知悉被繼承人死亡時,得依職權命繼承人於六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 (B)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C)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仍須再為陳報,始為完備 (D)繼承人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 內報明其債權
24 甲積欠乙銀行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債務,並向甲父丙借款 600 萬元未清償,除此之外身無分文。丙過世時,留下現金 1800 萬元,由子女甲、丁、戊繼承。甲、丁、戊協議按應繼分均分遺產。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可分得 200 萬元 (B)乙可因而獲償 300 萬元 (C)丁可分得遺產三分之一 (D)戊可自遺產分得 800 萬元
25 下列關於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拋棄繼承為單獨行為,未成年人得單獨為之 (B)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C)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D)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自拋棄時起發生效力
(一)甲、乙間之 A 地贈與契約何時發生效力?(10 分)
(二)乙請求甲丙塗銷 A 地之所有權登記,並向甲主張 A 地應移轉登記並 交付予乙,是否有理由?(15 分)
二、甲為鰥夫,育有乙、丙、丁三子。甲年老亡故後,留有 A 地一筆,由乙、 丙、丁三人共同繼承。乙、丙、丁對 A 地應如何分割爭論不斷,遲遲未能達成協議,彼此間存有芥蒂,對 A 地未予管理。A 地之鄰居戊擅自占 用 A 地使用,後為乙獲悉。試問:乙請求戊返還 A 地於全體公同共有人,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