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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三級◆刑法
>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121398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121398
科目:
三等/三級◆刑法 |
年份:
113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三等/三級◆刑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新買了一台重機,為顯現其壓車過彎的功力,邀集乙、丙、丁等好友 在週末假日到阿里山道路上飆車,因一群人競速影響往來行駛車輛,路 人遂通知警察。警察到場後,甲不理取締,加速衝撞警察離去,造成其 中一位警察受傷。因警方已記下甲車牌號碼,一日後依紀錄找到甲,開 罰單並吊扣其牌照。甲心想新的重機不開可惜,心生一計,影印牌照, 在繳交牌照後,黏貼於重機原掛牌照處,仍騎車上路。請問甲的行為如 何論處?(25 分)
二、甲至夜店飲酒,見乙落單,且喝到斷片,不省人事,假藉幫忙叫車送乙 回家,將乙帶回住處。趁機脫下乙的衣褲性交,並將性交過程錄影。第 二日乙清醒,知道自己前開情形,揚言告甲。甲拿出性交影片宣稱,如 果乙敢提告,甲就將前開性交影片上傳社群媒體。乙因心裡害怕遂未告 甲,但甲仍然將影片上傳其臉書,誇耀其性能力。請問甲的行為如何論 處?(25 分)
三、甲為某詐欺集團首腦,製作交戰手冊,吸收乙、丙、丁參加,訓練其話 術,由乙先打電話給被害人,告訴他們其銀行戶頭涉及洗錢被凍結,須 由地檢署監管,再派遣丙佯裝地檢署之檢察官陪同被害人至銀行領款, 而丁則負責在社群媒體上刊登廣告,吸引投資人投資不存在之虛偽公 司。前後共獲利新臺幣(下同)五千萬元。甲將其中五百萬元分給丙, 兩百萬元分給丁,一千萬元轉匯給在酒店上班的女友 A(知情此乃詐欺 所得)。丙以該筆款項作為頭期款買房,丁則將分得之款項交給不知情兒 子 B,B 付給代辦留學公司 C。請問甲、乙、丙、丁之行為如何論處? 又如何沒收犯罪所得?(25 分)
四、甲為逼其夫 A 與其離婚,商請友人醫生乙做成驗傷診斷證明書,並唆使 其妹妹丙出庭作證,提告 A 對其毆打(事實上無此情形)。事後丙經具結後陳述其親眼見到 A 多次毆打甲,致法院採納前開證據,判決 A 傷害 罪成立。請問甲、乙、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