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99年 - 99-2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職員級)甄試_第3職等人員/法務人員:民法、民事訴訟法#32857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99年 - 99-2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職員級)甄試_第3職等人員/法務人員:民法、民事訴訟法#32857
科目:民法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9年 - 99-2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職員級)甄試_第3職等人員/法務人員:民法、民事訴訟法#32857
科目:
民法
年份:
99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甲基於非債清償原因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在此一訴訟中關於「無法律上原因」之要件事實,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此程序有無舉證責任減輕機制可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