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甲與乙訂立契約,約定乙得在甲的 A 農地上,耕作與畜牧,乙也跟甲說明其使用之規劃,乙將在 A 農地上耕作稻田以及養鴨,將 A 農地變成一個生態農地養鴨田。由於乙的規劃非常符合甲的理念,甲要求的年租金不高僅約定新臺幣(下同)20,000 元,期限 20 年。不料乙在 A 農地不僅耕作稻田與養鴨之外,在鴨舍屋頂並與 B 光電公司訂立租賃契約,供 B 光電公司種光電,年租金 50,000 元。甲事後發現乙在 A 農地上種光電,與原 先甲生態農場的理念不符,甲要求乙撤除鴨舍屋頂上的光電設施,乙表示已與 B 光電公司簽約,無法撤除。甲欲終止契約。請說明甲與乙所訂立之契約為何種契約?依民法應如何進行?以及甲是否可以終止甲乙間之契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