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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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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10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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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109614
科目: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地政: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109614
科目: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年份:
111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被繼承人甲遺有 A、B 兩筆土地,由乙、丙共同繼承並登記為乙、丙公 同共有。乙未經丙同意,請求分割其中 A 地,不必就甲之全部之遺產全 部合一請求分割。試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