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三、甲為 A 警察局轄下某分局之警員。甲擬報考中央警察大學(下稱警大)110 學年度某研究所碩士班在職全時生,填具「報考在職全時生申請表」, 請求 A 警察局審查其報考資格並選送其應試,經 A 警察局以民國 110 年 2 月 5 日 B 函(下稱系爭函)回復略以:A 警察局援例採一致性限制報考在職全時進修碩士班,並退還甲上開申請表,不予個案審核。甲提起申訴,經 A 警察局作成申訴決定略以:「考量治安維護警力需求、員警身心照護及勤務合理正常化,A 警察局採限制報考在職全時進修之行政管理措施,並依規定於 110 年 1 月 29 日函告周知,未有違誤。」甲不服提起再申訴,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決定駁回,甲繼而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確認系爭函違法。試問:行政法院應如何決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