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112年 - 112 司法、調查、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海巡行政:行政法#116153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12年 - 112 司法、調查、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海巡行政:行政法#116153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1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2年 - 112 司法、調查、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海巡行政:行政法#116153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
112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甲居住於臺北市,原為位於新北市 A 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甲於 110 年 5 月間因體罰幼生乙致其身體受傷而遭人向新北市主管機關 B 檢舉, 經 B 查證屬實而將甲移送法辦,並經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成立過失傷害罪,處拘役 15 日。判決之後 B 另依行為時法規規定,作成甲 3 年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之行政處分。甲主張該處分違法,因其居住於臺北市,B 就本案並無管轄權;且地方法院已判處其拘役,該處分違反一事 不二罰原則。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