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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行政法概要#57767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之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為身心虐 待之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 97 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今 A 市轄區內因保母虐待幼兒之事件頻傳,經媒體披露 導致民眾觀感不佳,認為 A 市政府執法不力,A 市政府乃下令凡保母有虐待幼兒之 行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處以法定罰鍰額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請以此為例, 說明行政裁量之概念、種類及裁量瑕疵之類型。(20 分)

詳解 (共 9 筆)

詳解 提供者:考人事行政新人

一、 (一) 1.行政裁量:係指行政機關在法定要件該當時,得依個別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採取某措施或選擇採取數措施中之一種措施,使某法律效果或特定之法律效果發生。 行政裁量基本上分為兩種類型:「決定裁量」和「選擇裁量」,另有學者提出「無法規裁量」,以下分別說明之: (1.)決定裁量:係指法律構成要件該當時,行政機關得決定是否採取一定措施。 (2.)選擇裁量:係指法律構成要件該當時,行政機關得在數種措施中選擇一種或多種執行。 (3.)無法規裁量:係指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行政機關在不抵觸法律之前題下,仍應有其裁量空間,以追求國家利益。 2.行政機關: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二項:「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組織或其他行政主體對外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而機關之定義又依據中央行政機關基準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機關係指就法定事務,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而依組織法律或組織命令而設立,行使公權力之組織。」 3.裁量瑕疵:係指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時,仍須遵守法律優位原則,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之規範,例: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或一般法律原則為限。裁量瑕疵基本上分為三種類型:「裁量逾越」、「裁量濫用」和「裁量怠惰」,以下分別說明之: (1.)裁量逾越:係指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範圍。 (2.)裁量濫用:係指政機關做成之裁量,與法律授權目的不符。 (3.)裁量怠惰:係指行政機關因故意不為或過失不知,怠於行使法律授權之行政裁量。 (二)在本題中,凡保母有虐待幼兒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得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7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罰之,係為行政裁量之決定裁量。若行政機關A市政府做成行政裁量有瑕疵,人民得依據訴願法第1條第1項之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行政機關之處分,無論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提起訴願。

詳解 提供者:楊老師
依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慮受處罰者之資力。所以一律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實為一種不公平的裁處,沒有審酌個別應受的責難的差異,亦未考慮所生的影響,也不顧其所生之利益,更沒注意受罰者的資力,逕以民眾觀感不佳,處罰最高,就是行政濫用,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可說是一種標準的裁量瑕疵。
詳解 提供者:陳昱程
(一)本案例為裁量處分:指行政機關在符合法定要件時,得依照具體個別的情形,就法律效果之是否發生或如何發生予以裁量,其所為之決定即為裁量處分。 (二)裁量瑕疵分為裁量怠惰!
詳解 提供者:Shu Ching Yang
一律處以法定罰鍰額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裁量怠惰
詳解 提供者:王依莛
(一) 行政裁量僅及於合法性之監督,而不及於合目的性之監督,裁量瑕疵種類分述如下: 1.裁量逾越:違法法規明定範圍 2.裁量怠惰:應行使裁量權而不行使 3.裁量濫用:行使裁量考量了不相干目的。 (二) 本案A市政府,因保母虐待幼兒之行為,依其97 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但一律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額,故本案違反裁量怠惰,不管情節輕重就處以最高罰鍰,行政裁量有法規之情況下,行政機關有裁量權但有一定空間須遵守,因此行政裁量應行使合義務性裁量之義務,維護個案正義。
詳解 提供者:Le Davv
(一)行政裁量:係指行政機關依法規規定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有處分之選擇自由。 種類: 1. 決定裁量,係指行政機關僅得就法規依據內容所決定的法律效果。 2. 選擇裁量,指的是行政機關依據法規規定之內容有多種選擇或作為不作為的法律效果。 3. 個別裁量,係基於立法者所賦予行政機關在某些特定事物上,享有特別裁量之權限,斟酌個別案情之重要性而予裁量。 4. 一般裁量,行政機關就一般之事項進行裁量,有時行政機關內可能經由上級機關依職權訂定裁罰基準,並規定下級行政機關依照該規定處理,以便行政機關公平處理相類似之事務並減輕行政機關的負擔與困擾,提高行政效能。 (三)裁量瑕疵: 係指行政機關未依法律規定,因職務怠惰以及愉悅裁量權限所作的裁量行為。雖行政機關有裁量自由之權限,為並非完全放任,行政機關仍應遵守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越原則及依法行政原則,不可逾越法律所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 種類: 1. 裁量怠惰,行政機關應作爲而不作為或消極不行為行使裁量義,此情形可能造成人們之權益有所損害。 2. 裁量逾越,係指行政機關所為的裁量已逾越法律所規定,或已逾越母法所授權訂定法規命令之目的,內容及範圍。 3. 裁量濫用,行政機關所為之裁量權是基於與事實不相關連之理由,又裁量濫用違背了依法行之原則之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及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詳解 提供者:Chiao Chen Chung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為裁量處分,應依照裁量基準裁罰。A市政府一律處法定罰額最高額,此為裁量怠惰。
詳解 提供者:Ryan Chi

行政裁量之概念 「行政裁量」,即指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實現時,得在個案中選擇法律效果之權限 。行政裁量係立法者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之餘,賦予行政得在個案中有其一定的法律效果形 成與決定空間,以落實個案正義。 行政裁量之分類 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 決定裁量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具備之後,行政機關對於是否採行特定之措施,有決 定之權。選擇裁量則指,在符合構成要件事實存在時,行政機關得於多種措施(法律效果) 中選擇一種或數種行之。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之有無,端視法規範之賦予。 個別裁量與一般裁量 所謂個別裁量,係機關基於個案正義的實現,就個案為合目的性及合理性的考量,以便做出 切合個案情節的決定。至於一般裁量,則指行政機關為實現平均正義,通常就亦發生之案例 類型,以裁量基準之行政命令,設定法律效果之標準。簡單來說,透過裁量基準表劃定裁量 之基準,供各級機關裁量之參考。 裁量瑕疵 行政程序法第 10 條規定:「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 權之目的。」依本條之意旨,行政裁量必須合乎義務,堪稱為合法之裁量。學理上更認為,行 政機關之裁量權有下列情況時,即屬違法裁量: 裁量逾越 行政機關所為之裁量行為,已經逾越立法者所賦予之裁量範圍。又稱「越權裁量」。 裁量怠惰 行政機關依法享有裁量權限,但因故意或過失而消極的不行使裁量權限;或未認清裁量之基 礎事實;或漏未審酌應斟酌之觀點;或對應加斟酌的要素,未做合乎授權意旨的適切考量。 裁量濫用 行政機關裁量權之行使,雖未違背法定界限,但卻違反法律授權的目的、漏未審究應加斟酌 的觀點、摻雜與事件無關的因素或動機、或違反一般法律原則等,皆屬之。例如違反不當連 結禁止原則,即為裁量濫用的典型。 本案情形 本案涉及行政罰之裁量,且涉及罰鍰數額多寡的問題。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裁處 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 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即要求罰鍰之裁量必須具體審酌上開要素,否則即有裁 量怠惰之虞。其他種類行政罰,適用上也應該遵守合義務裁量之要求,尤其對於違法性程度 之判斷,有賴機關之充分審酌。 本案情況,主管機關 A 市政府根本未個別審酌每個違法保母情狀,竟認為經查證屬實就應該 裁處最高額罰鍰,顯然並未合理行使裁量權,而有裁量怠惰之虞。此外,即便解釋 A 市政府 之命令為一般裁量標準,但在個案裁量與一般裁量衝突時,仍應以個案裁量優先,以維護個 案正義。據此,A 市政府之處罰均屬違法。

詳解 提供者:就是要免費

(一)概念及種類

行政裁量,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之授權,於法律之構成要件實現時,得決定是否使有關之法律效果發生,或選擇發生何種法律效果之行政作用。前者又稱「決定裁量」;後者又稱「選擇裁量」。

(二)裁量瑕疵之種類

1.裁量逾越,指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之結果,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

2.裁量濫用,指機關作成之處分與法律授權之目的不符。

3.裁量怠惰,指機關依法有裁量權,卻消極地不行使。

(三)A市政府對經查證屬實之虐待幼童事件決定裁罰,係決定裁量;又,選擇裁處最高額罰鍰並公布姓名,係選擇裁量。雖該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然市政府卻消極地不行使裁量權,不問情節輕重,一律處以法定罰鍰額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屬裁量瑕疵中之裁量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