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0年 - 100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原住民族行政、農業行政:行政法#6007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立法院於今(100)年 4 月 8 日三讀通過「行政法人法」之制定,作為行政法人共通性 事項之基準。請依該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申論題內容

(5)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救濟途徑為何?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古意狼
不計分,如果有答案被按讚,1個讚可以獲得25枚Y幣,也可以請朋友幫你批改!) 【題組】(5)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救濟途徑為何?
詳解 提供者:貓咪
小弟行政法非申論 故不作答
詳解 提供者:ps595966
我國具有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為地方自治團體(如:縣、市)、農田水利會及行政法人,行政法人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達成特定公共目的,依法設立之公法人。目前成立的行政法人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監督機關為文化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機關為國防部)、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監督機關為科技部)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為教育部),根據行政法人法第39條:「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依訴願法之規定,向監督機關提起訴願。」,因此若是對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的話,應向對應的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詳解 提供者:Amy

行政法人之意義 我國建構行政法人之目的 我過建置行政法人之主因在於為了擺脫現行行政組織運作所受到的諸多束縛,引進企業 經營模式的業務績效制度。亦即基於我國行政組織內部管理相關法律強烈的一體適用 性,立法部門與政治力又極易介入行政組織內部進行不當干預;且提供多樣化的組織型 態以利於不同的政府職能得彈性運用,是世界各國推行政府組織改造的經驗中都會努力 的方向,許多國家亦都有設立獨立法人格的行政組織來達到專業化及效能化的作法。例 如英國的執行機構和非行政機關之公共體,日本的獨立行政法人,德國的公法人,美國 的政府法人等,都是類似的作法。 行政法人之特性 依行政法人法第 2 條第 1 項之規定:「本法所稱之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 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依法律設立具人事及財務自主性 之公法人。」準此,行政法人應具有:行政法人為依法設立之公法人 行政法人係為 執行特定公共任務而設立 行政法人具有人事及財務之自主性。 是否行政法人化的考量因素 若以功能性的角度觀察,考量是否行政法人化之因素應在於: 公共任務不具強制性或公權力色彩,而無由國家親自執行之必要,但無法完全依市 場經濟邏輯營運而有民營化之困難者。例如故宮、中正文化中心等。 公共任務適於企業化經營管理而無由國家親自執行之必要,卻因兼具一定管制功能 或強制性色彩;或有令特定主體獨占經營之必要;或因有公共信賴之顧慮等而不適 宜民營化者。例如全民健保基金會、港務局等。 公共任務必須反應社會多元利益或高度專業需求,而有「去政治化」的強烈要求, 不宜由國家親自執行,但也有民營化之顧慮者。例如公共電視基金會、全民健保基 金會等。 此即行政法人法第 2 條第 2 項之規定:「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一、具 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 由民間辦理者。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關於行政法人所為行政處分之救濟 依行政法人法第 39 條之規定:「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依訴願法之規定, 向監督機關提起訴願。」據此,人民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時,自得比照訴願法 之規定,向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而本來公法人如與人民關係是私法關係(如採購、定作工程、不動產之取得、讓與。投資 其他事業等),則其產生紛爭係循一般民事訴訟途徑解決,惟如該公法人係立於行使公權 力之行政主體地位,而與人民成立公法關係,如人民對公法人之決定倘有不服,自得提 起訴願以求救濟,至於受理訴願機關為何,依據訴願法第 5 條規定之精神,當是依法對 各該公法人有行政監督權之監督機關。故該條規定可謂僅是重申訴願法之規定而已。 又除上述訴願及行政訴訟途徑外,人民若因違法行政處分致遭受損害,亦有請求國家賠償之可能。行政法人雖非國家傳統行政機關,然依國家賠償法第 14 條規定:「本法於其 他公法人準用之。」是以,行政法人仍應準用國家賠償法而負其責任。雖其職員不一定 具有公務員身分,惟因行政法人仍執行國家特定公共任務,則其職員應屬「依法令從事 公務之人員」,人民因其職員違法作成處分所致權利損害,仍應得依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第 2 項請求國家賠償,併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