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甲承包乙政府機關施作橋樑之公共工程,決標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300 萬元。惟甲於施作過程中未向
乙說明、亦未得乙之同意,擅自增加施作橋樑基座工程,致增加工程款 200 萬元。就此增加工程款部分,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甲明知無給付之義務仍為給付,不得請求乙返還 200 萬元利益
(B)甲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乙管理事務,得請求乙償還 200 萬元
(C)乙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損害,甲得請求乙返還 200 萬元利益
(D)甲之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不得請求乙返還 200 萬元利益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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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承包乙政府機關施作橋樑之公共工程,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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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先做好再多申請錢,不就變強迫推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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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民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