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無官方正解]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129486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5. 甲擁有市價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之超跑A車,乙極為喜歡,故向甲以600萬元高價購買,當場甲就將A車交付於乙,並為讓與合意,但甲、乙均因忙碌,故未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乙也未給付價金600萬元。嗣甲缺錢,遂將A車再以700萬元高價出售於丙,丙當場交付價金700萬元,甲並至監理機關辦理A車過戶於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已將A車出售於乙後,不得再出售於丙
(B) 丙為監理機關登記之A車車主,故丙取得A車之所有權
(C) 乙向甲購買A車,但未交付價金,故乙未取得A車所有權
(D) 乙取得A車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