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關於刑法第 241 條略誘未成年人罪之陳述,何者正確?
(A)經未成年人之家長或監督權人的同意而帶走未成年人,即便違 反被誘人的意思,也不成立刑法第 241 條略誘罪
(B)略誘是指以強暴或脅迫等非和平之手段將被害人置於實力支 配之下,如以詐騙方式取得被害人同意,則屬和誘而非略誘
(C)和誘未滿十七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D)父母之一方以強制力將子女置於實力支配之下,使脫離他方親 權且不給他方探視監護,並不構成略誘未成年人罪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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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誘與和誘之保護法益,均為父母或監督權人...
未解鎖
刑法第 241 條略誘未成年人罪之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