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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鐵路特種考試_員級_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52628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鐵路特種考試_員級_事務管理:行政法概要#52628

年份:10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9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 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如何救濟?
(A)聲請假執行
(B)提起再審
(C)聲明異議
(D)聲請重新審理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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