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錄事、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26603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32甲夫乙妻育有子女丙、丁、戊,甲、乙均已過世。丙無配偶及子嗣,於遺囑中將其遺產全數留予弟弟丁。不料丙過世前一日,丁暴疾身亡,丁留下配偶A及一女B。丙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A)丁(B)戊(C)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