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錄事、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26603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23甲服務於乙公務機關,乙機關將甲的年終考績列為丙等,在經丁主管機關核定以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乙機關以考績通知書通知甲。甲不服考列丙等之評定提起復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議決議駁回復審,甲若要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法院見解,應以何機關為被告?
(A)以乙機關為被告
(B)以銓敘部為被告
(C)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被告
(D)以丁主管機關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