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之夫妻之一方,與他方父母同居須達6個月以上者,其相互間始負有扶養義務
(B)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C)夫妻間之扶養義務,以夫妻間結婚後同居於夫妻共同住所地為限,始以夫妻之共同財產互負扶 養義務
(D)負扶養義務人有數人時,應依事實上共同居住之時間較長,以及親等近者為優先考量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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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6-2 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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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結婚經撤銷或離婚子女之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