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無官方正解]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129486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21. 甲、乙為兄弟,均已喪妻。甲有丙、丁二子,均尚未成年,乙有一女戊。乙擬收養5歲之丁。甲代理丁與乙於民國111年2月1日合意丁被乙收養,於同年3月1日在公證人處完成書面契約,同年4月1日向地方法院提出聲請,法院認可收養之裁定於同年10月1日確定。依民法規定,乙、丁之收養契約何時生效?
(A) 民國111年2月1日
(B) 民國111年3月1日
(C) 民國111年4月1日
(D) 民國1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