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社會行政、社會工作、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體育行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30922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9 主管機關命甲履行某行政法上行為義務,並諭知若逾期未履行,將委託第三人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代為履行,其費用由甲負擔。甲逾期未履行該義務,主管機關即委託第三人代履行後,通知甲限期繳納代履行費用。甲逾期未繳納,主管機關得為如何處理?
(A)作成行政處分,限期命甲支付代履行費用
(B)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判命甲支付代履行費用
(C)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D)代位行使第三人之請求權,向民事法院提起給付訴訟,請求判命甲給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