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為保障人民的訴願與訴訟權利,行政處分書與訴願決定書均應有救濟之教示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致相對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B)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應由處分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
(C)訴願決定機關附記提起訴訟期間錯誤時,應由訴願決定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
(D)訴願決定機關未為附記,致原提起行政訴訟之人遲誤行政訴訟期間者,如自訴願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行政訴 訟,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
正確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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