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128601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2 關於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已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予以變更或撤銷之行政處分,除別有規定外,即產生形式存續力
(B)行政處分須直到發生形式存續力後,方對相對人及原處分機關產生拘束力
(C)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關於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係行政處分形式存續力之例外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