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127696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2 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程序重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 2 個月內申請重開
(B)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得申請重開
(C)其他適用訴願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得申請重開
(D)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已逾 3 年者,不得申請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