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行政法#128601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1 關於訴願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之提起,應於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當日起算 30 日內
(B)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 2 個月內為之
(C)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1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訴願決定書之正本,應於決定後 15 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