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96-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行政執行官:民法#49916
科目:民法
年份:9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四、無法接受女友移情別戀之甲,一時想不開,便自五樓頂跳樓自殺。位於一樓開業之
醫師乙聽到撞擊聲而出外查看後,緊急將甲送回其診所救治。急救過程中,甲求死
心意堅決,一直要求乙不要救他。經乙之急救與治療,甲之身體逐漸恢復健康。基
於上述之事實,試就下列不同之情狀,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⑵若甲住院期間,乙診所內之護士丙,幫甲換藥時,趁機竊走甲之手錶(市價 8 萬
元),並將之以 10 萬元之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丁,丁隨即不知去向。試問:甲對
丙可否主張 10 萬元之賠償或返還?(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