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3年 - 93-2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_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政風(選試刑法概要、刑事訟送法概要)、政風(選試心理學概要、經濟學概要):行政法概要#1756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93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請附理由說明下列行為,應屬何種行政行為?

申論題內容

(二)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將某私有民宅、家廟或宗祠指定為古蹟之行為。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Vic
詳解 提供者:橘子
一般處分
詳解 提供者:davis3142003
行政處分
詳解 提供者:hsuan09
詳解 提供者:CC

指定為古蹟之行為,屬於對物的一般處分。

一般處分:為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公法上針對非特定人執行公權力措施,但涉及範圍可得確定之行政處分。

一般處分又分為對人的一般處分和對物的一般處分。

行政處分有五大要素:

1.須為行政機關之行為。

2.須為行政機關之公法行為。

3.對外須有法律效果之規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

4.須為行政機關單方行政行為。

5.須為具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