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甲於晚上與友人喝酒餐聚,回家後倒頭大睡,睡了 6 小時後起床聽聞 A 想搭臺鐵北上,自告奮勇稱願意開車搭載 A 前往車站,途中超車駛入對向車道,卻不慎擦撞迎面而來的騎士 B 女,B 人車倒地。甲下車看見 B 僅受皮肉傷且能自行站立扶起機車,因趕著送 A 到車站,即匆忙開車離開,回到家時看見警察已在門口等候,警察對甲實施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 0.28 毫克。數日後,B 因腦部受創出現植物人狀態, 甲在庭上辯稱:事發前晚有喝酒,但睡醒後沒有任何宿醉感或頭昏現象, 且當下僅看見 B 受輕傷。試問甲的刑責為何?甲駕駛的車輛是否得沒收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