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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4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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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46628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46628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年份:
99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四、甲小開與乙女星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結婚,乙之父親丙贈與乙結婚禮金新台幣五 百萬元,並表明將來其百年後無須計入總遺產計算。乙婚後演戲所得共計新台幣一千 萬元,由於甲流連賭場,乙以其演戲報酬為甲清償賭債新台幣三百萬元,甲、乙二人 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協議離婚。問甲、乙夫妻財產應如何分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