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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3年 - 93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行政法#17565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9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何謂裁量瑕疵?與司法審查有何關係?(25 分)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小千 ~ Top roping
行政裁量只要依法而為,縱有不當,亦非屬違法的問題,原則上並不受司法審查。
然而,行政裁量若超出法律授權範圍,違背授權目的或違反一般行政法原則,仍屬違法,
此時即有「裁量瑕庛」的問題,司法亦得介入審查。
「裁量瑕疵」一般可分為以下三類:
1、 裁量逾越: 指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範圍。例如法律規定得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行政機關竟處以五萬元罰鍰。
 2、 裁量濫用: 指政機關做成之裁量,與法律授權目的不符。例如基於政黨目的考量,禁止人民合法的集會活動。
 3、 裁量怠惰: 指行政機關因故意不為或過失不知,怠於行使法律授權之行政裁量。例如某國狂牛症盛行,則行政機關本應裁量應限制何種某國產品進口,然因疏失而未為裁量。
詳解 提供者:glock58
未依法定範圍而為裁定,或所受處分與所犯之罪應受處分顯不相符者,為裁量濫用;或無論違反義務者情節輕重,均以同一額度裁罰者,為裁量怠惰。而司法審查的目的即為監督行政機關所為處分是否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以及基本之法原則,以免行政機關濫用權力,傷害人民應有權利。即西方所謂分權制衡(check and balance)原則。
詳解 提供者:kkk
(一)裁量瑕疵包括: 逾越裁量權限, 裁量怠惰, 裁量縮減至零時之裁量錯誤
詳解 提供者:雞皮
(一)裁量餘地 乃法院對於高度屬人性之決定、高度政策性之決定、預測性及評估性之決定、地方自治事項及專家委員會所做成之決定等,保留給行政機關自行作出決定,原則上僅得為合法性審查,不得為合目的性審查,惟行政機關出現判斷瑕疵時,法院得介入審查 (二)裁量瑕疵種類又可分為「裁量濫用」、「裁量怠惰」、「裁量逾越」,試分述如下: 1.裁量濫用: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與授權目的不符合,又或者參雜不相關事實所作出之裁量結果。 2.裁量怠惰:行政機關因故意或過失怠於行使裁量權。 3.裁量逾越: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範圍已超出其授權之範圍。
詳解 提供者:林煒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37號解釋:「法官於審 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 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 其合法適當之見解。」其解釋理由謂「法官於審判案件 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 令,或為認定事實之依據,或須資為裁判之基礎,固未 可逕行排斥而不用。惟各種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 範圍廣泛,為數甚多。其中是否與法意偶有出入,或不 無憲法第172條之情形,未可一概而論。法官依據法律, 獨立審判。依憲法80條之規定,為其應有之職責。在其 職責範圍內,關於認事用法,如就系爭之點有為正確闡 釋之必要時,自得本於公正誠實之篤信,表示合法適當 之見解。」故法院對於行政命令之適用有違法,即得逕 行排斥不用,逕行審查該行政命令之違法與刑事犯罪是 否具有牽連性。 依我國實務見解,刑事法院無論對於行政機關就不 確定法律概念所為之判斷,或裁量權行使之結果,均得 為審查。如行政機關之判斷與裁量行為,有圖利他人之 結果發生,則得為圖利罪之審查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