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因業務需要,行政機關依法委由不相隸屬的機關辦理權限的一部分。行政處分視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管轄權不發生移轉,而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委任:上級機關依法委由下級機關辦理權限的一部分。行政處分視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管轄權發生移轉,而向原委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委辦:中央行政或上級自治團體將權限內的事項委由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行政處分視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管轄權發生移轉,而向原委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看了上面的解釋,委任和委辦還是分不清楚
委任是上級機關把權限交給下級機關
委辦是中央行政或上級自治團體將權限委由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啊中央或上級自治團體不就等於上級機關,地方自治團體不就相對是下級機關嗎?這樣跟委任又有什麼區別?@@
委託管轄權發不發生移轉,有兩派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