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人婚姻為無效。
依民法第988條所示,不具備民法第982條之方式,依民法第982條所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故甲乙婚姻為無效。
民法982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
§982結婚之形式要件
§988結婚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