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時,由甲贈與乙 100 萬元作為聘金。婚後甲、乙陸續生有丙、丁二子,
而丙有 A 子,丁有 B、C 二子。當長孫 A 論及婚嫁,甲高興之餘,於 A 結婚時贈與現
金 100 萬元作為賀禮,而此 100 萬元乃甲向 B 告借而來,丁覺得甲偏心,乃對甲破口大
罵,甲則稱丁於創業之初,亦曾受有甲之贈與 100 萬元,既然丁不知感恩圖報,甲乃當
眾宣佈丁不得繼承其遺產,隨即由丙送甲回家,豈料途中發生車禍,甲、丙同時死亡,
甲留有遺產 600 萬元。請問其遺產應如何繼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