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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地方特考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_四等:民法概要#81337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甲坐擁豪車數輛,某日,甲向乙購買 A 跑車後隨即以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轉售於車友丙。甲、丙約定收受價金後一個星期內交車。然,甲收 取價金 500 萬元後遲遲不向乙請求交車,丙甚是苦惱。請問:丙得否逕 自向甲主張解約求償?又,丙得否不解約,而代位請求乙交付該 A 跑車?(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112高考上榜謝謝阿摩摩友

丙須依254條規定向甲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甲於期限內不履行者,丙始得解除。

丙得依242及243規定代位甲請求乙交付A車。依規定,債務人甲給付遲延並怠於行使其向乙請求交付A車之權利時,債權人丙得以自己名義,代位甲向乙請求交付A車。



詳解 提供者:胡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