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在泰國發送預錄的網路語音電話,假冒檢察官向臺灣境內的居民謊稱 其銀行帳戶涉及洗錢,要求將資金轉移到安全帳戶以進行資金清查。短 時間內,已有多名受害人受騙。甲詐騙時所使用的受害者個人資料是由 16 歲高中學生乙,以論件計價的方式販賣給甲。乙雖擅長透過資訊安全 漏洞從網路上取得他人個人資料,但對於該詐騙系統的具體運作方式並 不十分清楚。丙為居住於美國的美國公民,被甲聘用處理金流,購買國 外加密貨幣以隱匿甲犯罪所得流向。試依據中華民國刑法分析甲、乙、 丙前述行為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