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兩人分別在公路上狂飆競速所觸犯之刑事責任分述如下:
1.甲乙兩人在公路上競速乙成立刑法第185條在公路上蛇行致生妨礙交通安全往來
構成要件依照釋字第109號之判決文共謀共同正犯無需事先共謀在犯罪實行時有默契或默認之犯罪行為仍成立共同正犯,兩人相互飆車,客觀上在馬路上競速及闖紅燈屬實製造不法風險存在,主觀上雖自認有絕佳的技術但仍舊已成立構成要件該當
2.違法性在市區狂飆已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存在無故他人之生命而狂飆成立違法性且具罪責
3.甲乙兩人成立刑法第185條致生公眾往來和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之
(二)甲乙兩人受到刑事法律制裁 公路上超速及危險駕駛可依照道路交通處法條例第43條下去做成行政裁處,並且吊扣其駕照及施行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