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年地方四等-四等民法物權編概要#42980
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以其應有部分為丁設定普通 抵押權擔保其對丁之 120 萬元債務。甲、乙、丙三人協議將 A 地分割為 A1、A2、 A3 三筆,甲取得 A1,乙取得 A2,丙取得 A3 之單獨所有權。試問:A 地之分割於 何時生效?於丁之抵押權有何影響?(3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08法警上榜.Balzac
(一)759-1:A地之分割於登記生效。(二)824-1:丁之抵押權原則不受影響;但若丁已同意分割或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或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則丁之抵押權移轉於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