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就入侵A私人電腦並轉移虛擬貨幣之行為成立刑法§358無故侵入他人電腦及§359無故刪除變更他人電腦
1.構成要件:
(1)客觀上甲無正當理由 係因以網站為餌 據此條件 而未經A同意入侵其私人電腦具條件因果關係;入侵後還輸入指令將其虛擬貨幣轉移 創造並實現不容許之侵害風險亦具客觀可歸責性
(2)主觀上甲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 是為直接故意具不法意圖 構成要件該當
2.違法性、罪責:
甲無阻卻違法、罪責事由直接成罪
3.競合
甲就無故侵入他人電腦並刪除變更其電磁紀錄行為係一行為之接續 侵害同一社會法益就法條競合論刑法§359
(二)甲就轉移A價值百萬等虛擬貨幣至其冷錢包中成立刑法§339-3電腦詐欺
1.構成要件:
(1)客觀上甲利用侵害A之私人電腦之際 以詐欺網站的不正方法 去變更其電磁紀錄從而實現轉移價值百萬的不法所得;主觀上甲系以自己的不法意識去實現違法構成要件有知有欲為故意
(2)依傳統實務之主客觀標準擇一說 行為人是以自己不法之意思且其行為是在構成要件以內者是為正犯
2.違法性、罪責:
甲無阻去違法、罪責事由成立本罪
(三)結論
甲之行為是一行為接續進行侵害社會法益與個人財產法益刑法§55想像競合從一重論刑法§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