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0年 - 100 高等考試_二級_一般行政(一般組)、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人事行政、戶政(兩岸組)、法制:行政法研究#12269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行政院為推行輔助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政策,有效處理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所訂定「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其中規定騰空標售眷舍之合法現住人,於一定期間內遷出者,發給1次補助費,由中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項下列支。 A機關欲收回眷舍房地騰空標售,發現該眷舍房地之合法配住戶已亡故,其遺孀甲搬至他處居住,卻擅自將眷舍出租予友人乙(非公務員),A機關審認現住人皆不符合上開要點之規定,乃駁回甲、乙二人補助費之申請。 試問: A機關所為否准發給補助費之決定,性質為何?(10分) 甲、乙不服,各應如何救濟?(15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豆漿大帝
行政處分
訴願然後行政訴訟
詳解 提供者:Amy


眷舍配住人取得眷舍居住權,係基於民法上使用借貸契約,則眷舍列管單位撤銷居住權,收回眷舍,乃終止民法上使用借貸契約,係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非為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9號判決意旨參照),合先敘明。


本題的遷出補助費,按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乃是行政院為推行輔助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政策, 有效處理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所訂定之法規;其中關於眷舍合法現住人 於一定期間內遷出者所為1次補助費之發給,乃有利該等房地騰空標售事項之進 行,對合乎條件者所為具獎勵性質之給與,而於中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項下列支;可知,此1次補助費之發給,並非本於任職獲准配住房屋之使用借貸 關係而生,乃各機關學校基於上述法規規定所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 行政行為,而其所為否准發給之決定,性質上為行政處分,因此而生之爭議自 屬行政法院權限之事件。


 甲、乙不服行政處分之決定,應採行政救濟方式(訴願=>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