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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行政執行官、法院書記官:民法#4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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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3年 - 10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行政執行官、法院書記官:民法#43386
科目:民法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3年 - 10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行政執行官、法院書記官:民法#43386
科目:
民法
年份:
103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甲趁其弟弟乙出國之際,在乙所有土地上建造一棟三十坪房屋(下稱系爭房屋), 而乙返國後雖發現該房屋仍在興建中,但因礙於親情而不忍與甲發生爭端,故未向 甲提出任何主張。半年後,系爭房屋興建完成,然甲、乙因故發生爭吵,乙便就系 爭房屋向甲請求拆屋還地。試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許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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