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
107年 - 107 地特三等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73564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7年 - 107 地特三等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73564
科目: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7年 - 107 地特三等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73564
科目: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年份:
107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後,因觀念歧異、個性不合,雙方同意兩願離婚。雙方 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請二位友人擔任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詎料嗣後乙女竟反悔,拒絕協同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請附理由說 明,甲男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乙女協同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 記?(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