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758、民法764
乙說不要就不要喔,沒這回事,所有權是物權,還是要乖乖去登記才會生效
2.這題對本人而言,真的有點難,大大們有意見,請一起討論
依民法759是在法律邏輯上是可行的
因為這題考在"地政",所以可以聯想到土地登記規則119,但這只是命令位階。
如果是小弟解,兩個法條都會帶
若單以民法759解,從實務面角度觀之,辦完繼承登記,再辦拋棄所有權登記,真是多此一舉,浪費社會資源,徒增百姓之困擾,所以再帶出土登119第1項第5款,看是在74年6月4日前繼承開始或是74年6月5日後才繼承開始,有不同的規定,再帶題旨,本題乙沒有依規定來,丙即不能登記為單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