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該畫之所有權?
與善意取得無涉,因其目的是補足處分權之欠缺,故應視§107、§169、§170須視是否具表件代理,以保護交易安全
(二)丙因五年時效而取得該畫之所有權
§768-1 以所有之意思 五年 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他人動產 善意無過失
一樓解答有誤。
這裡貼上網友的解釋供參:
善意受讓在解決相對人無處分權的狀態。而代理係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故均應以本人同意與否來決定效力,此案應與善意受讓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