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104年 - 10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重複)#22631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4年 - 10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重複)#22631
科目: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4年 - 10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重複)#22631
科目:
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
104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甲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遭考選部以其已逾應考年齡 限制為由,未准其報考。甲不服,試問:應循何種法律途徑救濟?於救濟期間,考 試已經舉行完畢者,應如何續行救濟?(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就是❤️耍薦
(一)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拒絕申請之訴。 (二)同法第298條第2項假處分,另依299條如依116條得請求停止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不得為前條之假處分。為有效權利保護,應准許甲先行考試。 (三)如已考畢,依釋字第546號解釋,考試為國家制度設計,性質上屬於重複發生之權利,並非無權利保護必要,得仍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