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向乙承租店面,約定租金為每月 1 萬元,期限 1 年,並依一般制式不動產租約而簽訂店面租約一式二份,甲、乙各自收執一份。未料半年後, 甲、乙兩人因故發生租約爭議,乙這時才發現已遺失自己收執的租約,乙擔心未來的訴訟風險,未得甲之同意,而私自製作甲、乙簽名其上的租約 一份,其內容完全相同於已經遺失的租約。請問乙的刑責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