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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關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行政法概要#86322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 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在集 會遊行中,關於參與群眾蒙面遊行,是否構成「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 事項」之決定,係行政判斷或行政裁量?請論述其基本概念,另此種立法 方式,其與禁止命令規範之區分為何?並論述其基本概念?(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LVTaeyeon-ss

行政判斷乃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法律構成要件」的判斷解釋
行政裁量則為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效果的選擇」。

集會遊行法中的限制為主行政處分中的附款,,若人民違反附款規定,行政機關可以自行裁量法律效果(題目中有:得...)是否廢除許可處分。 
林清老師FB:立法上「禁止命令」規定,係法律構成要件實現後,立法者賦予行政機關為符合個案正義分配,乃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效果的選擇」之「行政裁量」。 
從上述可知,禁止命令相對於集會遊行法中的附款,對人民權例或利益侵害程度較嚴重,因為違反附款之法律效果最多可能為取消許可處分;但違法命令是直接被處以不利之行政處分。

詳解 提供者:大谷秀時
(一)行政裁量與行政判斷之區別
1.行政裁量:係構成要件實現時,就有數種法律效果,行政機關具有選擇決定。
2.行政判斷: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種解釋或判斷之可能,應由較有專業知識、經驗來判斷。司法審查不確定法律概念時,應尊重其判斷。
(二)不確定法律概念:
1. 司法實務上不確定法律概念:如考試評定、高度屬人性、預測評估性、專家組成委員會之決定、大專院校教師升等等。
2. 釋字553,法院審查密度: 依事件性質,涉及科技、環保、醫藥等專業性,應尊重原判斷。又涉及人民基本權,應採較高審查密度。 原判決決策過程、法律程序正當性、涵攝有無錯誤、是否違背解釋法規或牴觸上位規範、其他重要事項漏未斟酌。
詳解 提供者:Lin
(一)關於參與群眾蒙面遊行,是否構成「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之決定,係行政裁量,理由分述如下:
1.所謂行政裁量,係立法者賦予行政機關就法律構成要件實現時,能從多種法律效果中做選擇,行政機關得依照個案裁量,以此更符合比例原則,避免過度侵害人民權益。按行政程序法第93條,行政機關有裁量權者,得為附款。附款之添加即為行政裁量之實現,行政機關能於法律授權範圍中,選擇如何實現法律效果。
2.集會遊行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六款係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該法中「必要之限制」係法律授予行政機關得為之附款,按行政程序法第93條行政機關於有裁量權時才能為附款,故是否構成「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之決定為行政裁量展現。
 
(二)禁止命令規範為強制性規定,行政機關就此類型規定並無裁量權
1.禁止命令規範通常為限制性較大之規定,容易有侵害人民權益之疑慮,此類規定通常直接展現於法律構成要件當中,由立法者訂立,方能較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僅於法律構成要件實現時,依法做成指定法律效果。
2.禁止命令為行政判斷,機關須判斷該行為人是否該當法律要件,進而行使公權力,實現法律效果。和行政裁量最大不同之處在於,行政機關關注對象是法律構成要件,抑或是法律效果,禁止命令規範中行政機關應判斷是否該當構成要件,而非「如何」、「是否」實現法律效果。易言之,一旦發生禁止命令中禁止行為,機關便須依法實現法律效果,例如罰鍰或是限制人身自由處分等,無裁量權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