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F,題目問的主體是"退休公務人員甲"
所以應該依公務人員保障法25條第1項後段,非現職公務員,因公務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請求權提起復審;復依同法第4條向保訓會提起之
行政處分的意思
觀念通知的意思
應為行政處分
可打復審在來打行政訴訟
該函文依行政程序法92條,乃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無疑,得提起行政救濟,惟甲已退休非現職公務人員,故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25條規定向保訓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再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提起撤銷訴訟以資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