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訴願法
故受理訴願機關,認為甲依法每月得領低收入生活補助1萬5千元,於3月份作業人員撥款作業疏失,因而造成溢領13萬5千元,據此該局作成相關處分命甲歸還溢領款項,甲無不歸還款項之理由,得認為甲訴願無理由,應已決定駁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