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法#108539
科目: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級◆行政法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依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 2 條規定,為該自 治條例之主管機關,其依同條規定,得將道路挖掘申請之受理及許可、 相關經費之核定與收費、施工及維護管理、查驗抽驗之權限,視區域特 性、道路規模等情形委由臺中市政府所屬各區公所執行。
 試問: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將道路挖掘申請之受理及許可事項委由臺中市 和平區公所執行,是屬於何種性質之權限移轉(授予)?臺中市和平區 公所因此作成之行政處分,屬於何機關之行政處分?如對臺中市和平區 公所因此作成之行政處分不服時,應向何者提出訴願?(3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CyberPie

台中市和平區是原住民自治區,所以是地方自治團體,本件應為委辦事項。若非原住民自治區則為委託。

參照:

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制字第 1080252139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17 日
要  旨:法務部就有關「臺中市共同管道管理辦法」第 2 條修正乙案之意見
主 旨:有關「臺中市共同管道管理辦法」第 2 條修正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 ,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部 108 年 12 月 6 日內授營工程字第 1080822132 號函。 二、本部就旨揭辦法第 2 條(下稱本條)之意見如下: (一)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第 16 條規定之權限委任、委託,係指涉及 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其得為委任、委託之法規依據包括憲 法、法律、法規命令、自治條例、依法律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之自 治規則、依法律或法規命令授權訂定之委辦規則,並應就委任、委 託事項具體明確規定,不宜以概括規定為之,亦不得為權限之全部 委任或委託(本部 96 年 12 月 14 日法令字第 0960700882 號令 參照)。是以,本條僅規定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得將共同管道管理相 關業務委任建設局所屬機關或委託臺中市政府所屬各區公所執行, 依本條文義觀之,應屬權限委託之概括規定,與上開本部解釋令之 意旨不符,建請就委託事項具體明確規範。 (二)本條所定之委任或委託事項,如有委辦臺中市和平區公所(係直轄 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可能,是否有增訂「委辦」 之必要?建請審酌。 正 本:內政部 副 本:本部法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