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民法#121405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民法#121405
科目:民法
年份:113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民法#121405
科目:
民法
年份:
113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甲營造公司承攬 A 工程之新建工作後,隨即與乙鐵材公司分別簽訂二份鋼筋加工承攬合約,約定由甲將其所有之鋼筋交予乙加工。乙依第一份 合約約定之時間完成工作並交付之,甲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300 萬 元之支票作為報酬。隨後,甲將第二批鋼筋交予乙,乙則依第二份合約約定之內容進行加工,然在此期間,甲所簽發之 300 萬元支票屆期經提示,卻不獲付款。試問:乙得否對甲主張,甲未清償 300 萬元報酬,拒絕交付第二批完工之加工鋼筋而加以留置?(25 分)